古代斩立决真的令牌一扔就完事吗 看完别再被电视剧给骗了

日期:2023-11-1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斩立决的文章,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不管是在什么时代,死刑都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刑罚。(当然,奴隶制时代并不在我们讨论的范围之内)

  虽然封建时代的皇帝们大多笃信神明的存在,并且幻想自己可以长生不死,然而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生命都是只有一次的,根本不会有重来一次的机会。所以,稍微文明一点的时代对于死刑的考量都是很慎重的,哪怕古代的刑罚基本上都很严苛,甚至动不动就会有什么肢体上的惩罚,但是对于死刑的量刑还是比较严格的。

  哪怕是一县百姓的长官-县长大人都不可能轻易的判决一个人的死刑。能够裁定一个人死亡的最高权力始终是在中枢,比如宋朝就有提刑司衙门对于各地处死囚犯的案宗进行重新审核,没有疏漏之后才会执行死亡。所以说,古代社会也并不是那么的恐怖,对于人命他们虽然没有当今这么重视,但是也不会草率到轻视或者是漠视生命,至少在法律条文这个层面上说是不允许的。

  笞刑,是指用小竹板打屁股。隋律规定,笞刑共分5等,从10板开始打,最多打到50板就完了,本身笞刑用的板子也不大。隋律规定“笞杖大头二分,小头一分半”,根据隋朝的度量衡1尺约合现在30厘米,1尺合100分(大家自己算算吧,这也就是根细棍)。所以笞刑一般都是用在情节最轻的犯人身上,也不为了真打你,就是让你知道知道羞耻,而且笞刑是可以用钱赎的。

  杖刑,是指用毛竹板打屁股。隋律规定,杖刑也分5等,从60板开始打,最多打到100板。隋律规定,杖刑用的板子,长3尺5寸,这个要比笞刑厉害多了。但这个也可以用钱赎。

  徒刑,是指强制劳动,类似于咱们之前的劳教。刑期从1-3年不等,每隔半年算一个等级,这个是不出省的,而且也可以用钱赎。

  流刑,是指发配到边疆服劳役或者是戍边。这个是有距离之分的,从皇城开始算,分2000里,2500里,3000里三个等级。而且这个是不允许回来的,户口就落在当地了。

  终于说到死刑了。死刑在历史上有很多种,主要根据犯人到底犯了多大罪,来决定犯人怎么死。主要的死刑方式有绞刑、斩首、腰斩、凌迟。我们今天先说说清朝是怎么斩首的。斩首历经这么多代的发展,发展到清朝,已经是一套很完整的制度。

  对待生命的慎重早中秦汉时期就已经形成一套制度了,秦朝时期一把是按照法家的思想治国,所以对于法律条文非常看中,一般判处死刑是根据法律条例来进行,到了汉朝时期,对于条例的遵守稍微松了,但关乎人命的案子,还是需要报给皇帝审批,到魏晋时期,几乎所有判死刑的案件,皇帝都需要亲自过问,皇帝就算再日理万机也要抽时间来审核,这是制度规定的。

  到了唐朝,给囚犯判死刑基本都是皇帝才能决定了,任何权位再高的大臣,也不能直接不经过法律程序,直接随意杀死一人,即使这个人是非常非常坏的,也不能直接杀,需要报送给皇帝审阅,只有得到皇帝的亲自批示,才能对这个人执行死刑,任何官员只有审判权,绝对没有就地斩首权力,所以电视剧中那些情节,基本都骗人的。

  有时候我们会看到电视剧中,对犯人有秋后处斩的规定,这个倒是不假,不过“秋后问斩”一次最早开始与唐朝,不过唐宋时期并未严格执行,直到明清时代,才会对犯人实行真正的秋后处斩,之所以等到秋后,是犯人定下罪名后,集中关押起来,这样有一个时间的缓冲,就能尽量避免冤假错案,有些犯人这段时间遇到大赦,又能免于一死了。

  如今很多的电视剧不严谨,一般观众看电视剧自然不会去深究,于是很多人认为古代死刑就是县太爷判案之后,随手扔出一块令牌,然后就推到菜市口问斩,这是非常不严谨的,史上每个朝代对死刑都很慎重,通常都是经过皇帝审核,有的还需要审核好几遍才能处斩的。

  在古典文学中,不只是《水浒传》,其他的古典小说里也常常会有“午时三刻”行刑的情节。比如《古今小说》第三十九卷“任孝子烈性为神”,讲任被判凌迟处死,押赴刑场,“只等午时三刻”。结果任居然在刑场上端然坐化。

  大家知道,中国古代有阴阳的学说。古人认为,杀人是一件阴气极重的事。如果不做好相应的措施,对阳间是有很大的坏影响的。

  所以,古人要在阳气最盛的时候斩首,才能压住阴气。

  什么时候阳气最盛?想一想,天上最亮的是什么?太阳啊!你以为太阳的名字是随便起的?人家是根据阴阳学说起名的好不啦。月亮叫什么?人家叫太阴啊~

  所以说,太阳最热的时候,也就是阳气最盛的时候。古人经过长时间观察总结,发现午时三刻阳气最盛,所以就在这个时候斩首了。

  佛教传入后,因果轮回的说教和传统的“报应”观念相结合,更在民间根深蒂固。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辰未到”的俗谚就是最典型的表述。

  按照清代长随的教科书《公门要略》的说法,当时的法官在死刑执行令上签字时,是由刑房书吏将死囚的犯由牌(也称姓名标子)倒呈长官,长官提笔,刑房书吏就势往上一拖,让死囚姓名上勾到红笔痕,这就算是那支笔签发的死刑执行令,法官不直接对此负责。那支笔就此抛弃,再也不用。而监斩官为了辟邪,出发监斩时总要穿上全套公服,罩一件大红斗篷来避邪。行刑结束后,总要绕道城隍庙去烧香,让城隍老爷管住可能跟在身后的鬼魂。回衙门后还要大放爆竹,官轿再进大门。全体衙役出动,在大堂院落排列整齐,挥动棍棒“排衙”,驱赶鬼魂祟气。

  因为人说活靠声带振动。只有一颗人头根本无法发音。但是,史籍中可以见到相似的事例。明末抗清英雄瞿式耜被清朝杀害后,家属收尸,把他的头装在一个木匣子里,他的眼睛在睁着,家里的人对着他的头说:“公子平安无恙,你可以闭眼了。”他仍然不闭眼,有人又说:“焦侯(即焦琏,曾被封为新兴侯)也平安无恙。”这时,他的眼皮才合拢。人们都说:“瞿公的精灵未泯,死后还惦记着朝廷大事。”但是瞿式耜被杀后大脑是怎么想的,可惜无法证实。和瞿式耜同时的杨廷枢也被清兵俘获,临刑慷慨不屈,仰天长啸,连呼“大明”,头已落地,他口中又喊出一个“大”字,清晰可闻。

  近代学才林纾(琴南)曾和他的朋友王子仁在一起探讨过人被斩首后的短暂瞬间有无知觉的问题。林纾认为,人被杀,督脉则断,必然一无所知。王子仁不同意他的看法,他说法国有两个医生研究过这种现象,认为人的颈部总筋虽然断了,但脑气还没有立即消亡,可能会有微弱的知觉。不久,其中一个医生犯了死罪,应当斩首,他的朋友对他说:“你的头落地后,我捧着你的脸叫你的名字,你若有知觉,就睁开眼看着我。”犯罪的医生同意了。到受刑后,朋友按照所说的去做,死者的头颅果然睁眼看他一下,随即闭上,再喊第二声时,眼皮却不再睁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