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1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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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拯,出生于999年,从小聪明,读书十分厉害,28岁考中进士,因而要去建昌县,也就是今天的江西永修,但包拯父母的年纪大了,他舍不得父母在家无人照顾,于是又到了和州监税,授和州就是今天的安徽和县。
古代男女结婚,通常是父母之意,媒妁之言,然后才拜堂成亲,因此包拯有了事业,父母也担心他的终身大事,就为他找了同乡李家的女儿李氏当媳妇,李氏生得貌美漂亮,人十分温和大气,包拯父母觉得儿子与李氏是再合适不过了。
但李氏从小身体不好,嫁过来没多久就病逝了,这让包拯父母心里十分难过,并舍不得包拯离开家里,包拯父母就对包拯说:“你性子直又是一个倔脾气,容易得罪人,这还没有个媳妇可以照顾你,家里是真舍不得你走。”
包拯就辞了官,陪伴在父母左右,母亲就又为包拯寻了一门亲事,包拯的第二位妻子是董氏,董氏的父亲也做过官,与包拯见过,觉得他是个可靠之人,就把女儿许配给了包拯,董氏也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而且会琴棋书画。
董氏与包拯家中两老相处十分好,因此包拯十分中意董氏,董氏的父亲认为包拯是个可造之材,不应该这么埋没自己的才华,就劝他回去做官,包拯考虑到家中两老岁数大了有些犹豫,后包拯父母双双去世,包拯守满丧期,在父老乡亲多次劝勉下这才离开了家中,1037年包拯担任天长知县,天长也就是今天的安徽。
包拯刚正不阿,为官清廉,为老百姓解决了不少难题,但也得罪了不少同僚,而董氏从小接触过父亲做官时的一些事物,深谙为官之道,并为包拯解决了不少与同僚的关系,这才让包拯在朝廷没有太受到排挤,凭着自身才能连连高升。
显然包拯是一个“百事忙”,一心为国为民为大家庭,就没什么时间在小家庭上,包拯与董氏婚后多年没有孩子,董氏又细心的处理这事,让包拯娶自己的陪嫁丫鬟崔氏,包拯十分不同意,一是丫鬟无名无分,二是包拯也不注重子嗣。
但还是在董氏的软磨硬泡下娶了第三位妻子,崔氏实际也生得漂亮,婚后为包拯生了几个孩子,包拯这才没有顾及的做自己的清官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