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的童养媳现象为什么会这么多 主要是有因为两点原因

日期:2023-11-19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还不知道:童养媳的读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在古时候,童养媳的存在是一种很正常的社会现象,就是由婆家从小的时候就开始养女孩,幼女,等到成年之后正式结婚。这些女孩的年纪都很小,即便有的已经到了结婚的年龄,也得一直待在婆家,等着比她小的丈夫长大成年。这种现象直到新中国成立之后才慢慢消失。

  一些贫穷的家庭没有能力抚养孩子长大,就会把女儿卖到富贵人家或者条件稍微好一点的人家做童养媳,而买孩子的这些人家一般都是为了节省将来儿子娶妻的费用,在年幼时就买来女孩当妻子,这样男方家也会多增加一个免费劳动力,女方家是减轻经济,一拍即合。也有家庭是为了让女儿得到更好的生活条件,把女儿送到富贵人家。还有一部分家庭是男方比较贫穷,为了攀附,就让自己年幼的儿子娶富贵人家的女儿为妻。

  童养媳的宗旨上,男方一般是认为儿子可以传宗接代增加劳动力,而女儿早晚都要嫁人,还要陪一分嫁妆出去,生女儿感觉就在像帮别人家养孩子,嫁女儿的时候还要忍受离别之苦,所以一些富裕家庭把女儿送去当童养媳的人家也很多。很多人家一生出女儿,就算有能力抚养,他们也会找合适的人送出去,交换,买卖。同时买进来的女孩都会作为儿子的妻子看待,自己生下的也会卖到别人家去做童养媳。

  童养媳一般在男方家多数都是让婆婆欺负,为了让女孩知道以后做儿媳要尽心尽力的伺候公婆,就会想尽办法折磨,打骂是常有的事,从小就让做家里各种重活累活,童养媳一般都是不敢反抗的,身体和心理都遭遇着非一般的折磨。

  当时的童养媳现象为什么会这么多呢?第一就是因为当时有的人家太穷了,就算生下来也根本无力养活,还不如把她送去别人家做媳妇换一笔钱财缓解家庭的经济状况,在安徽的绩溪县就有很多这样的事情发生。

  第二就是结婚一般都是最费钱的,婚礼办的隆重,很浪费,而且还有会陪嫁,这种习俗是自古流传下来的,你没办法反抗。而童养媳的这种现象,就可以很大程度的减少这一方面的支出,男方抱养童养媳是不需要彩礼的,等到长大后结婚,举行仪式也是一切从简,不需要花什么钱,女方这边也没必要陪嫁,没有失女又破财的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