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士简介 明朝和清朝的地位如何

日期:2023-11-23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大学士,为辅助皇帝的高级秘书官。又称内阁大学士(明及以后)、殿阁大学士等,也有协办大学士。明清时流行的中堂一称,一般是指大学士或首辅大学士。此外,越南的后黎朝和阮朝也曾模仿中国,设立大学士之职。

  起源

  大学士一职乃唐中宗时首创,原职为协助皇帝批阅奏章,起草诏书等。《春明退朝录》卷上载:“唐制,宰相四人,首相为太清宫使,次三相皆带馆职,洪(弘)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集贤殿大学士,以此为次序。本朝置二相,昭文、修史,首相领焉;集贤,次相领焉。 三馆职,惟修史有职事,而颇以昭文为重,自次相迁首相乃得之。”宋代就常以大学士作为贴职。

  唐景龙二年(708年)置修文馆(后改弘文馆、昭文馆)大学士,至德二年(757年)置集贤院大学士,元和年间后,皆由宰相兼领。天宝二年(743年)又曾置崇贤馆大学士,亦由宰相兼领,贞元四年(788年)废。

  五代后梁曾置金銮殿大学士。

  宋初,沿唐制,宰相分兼昭文馆、集贤殿大学士,其后又置观文殿、崇政殿大学士,用以优礼前任宰执。

  明朝

  罢丞相

  洪武十三年(1380年),丞相胡惟庸因案被诛,明太祖罢中书省,废除二千余年来的丞相制度,直接由皇帝亲统六部。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六月,太祖御奉天殿,敕谕文武群臣说:“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事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 但由于工作份量实在过于庞大,洪武十五年(1382年)不得不设殿阁大学士,为皇帝顾问,一开始大学士并无实权,类似今日的秘书之职。《明史·职官一》载:“十五年,仿宋制,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又置文华殿大学士,以辅导太子,秩皆正五品……大学士特侍左右,备顾问而已。建文中,改大学士为学士。”明成祖即位,复原制。

  设内阁

  明成祖始开内阁于文渊阁,选翰林官解缙、胡广、杨荣等入职文渊阁,参预机务,阁臣政务自此始,有人渐升为大学士,但品阶只有正五品。仁宗增置谨身殿(后改建极殿)大学士,后大学士常以三孤兼任尚书,地位尊崇,为皇帝起草诏令,指导批答奏章,号称辅臣。仁宣时有三杨(杨士奇、杨荣、杨溥)入阁,多所扶正,海内清平。

  大学士中居首者,号称首辅,其权最大,有票拟之权。明武宗正德中期以后,内阁权力急速发展,但内阁首辅的职权仍无法与以往的丞相相比。

  清朝

  清朝沿用明代内阁制,但内阁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受到议政王大臣会议的限制。

  南书房、军机处的兴起

  康熙时,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力被大部剥夺,决策多由南书房作出。康熙于大臣中简任若干入值南书房,参与机务。但南书房不是正式机构,也不能行文或指挥其他衙门。

  雍正时设“军机处”,有军机大臣三人至六人、军机章京若干人,成为权力中枢,皇帝的诏令多由军机处发出。但有清一代,正式诏书等均由内阁拟出,臣下正式奏章也递交内阁,所以内阁仍是清代名义上正式的宰相机构。

  三殿三阁大学士

  大学士的名称前要改加殿、阁衔,数目为六人。最初明朝大学士共“四殿”、“两阁”。四殿者,中极殿大学士(原为华盖殿),建极殿大学士(原为谨身殿),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两阁者,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清朝称“中和殿大学士”、“保和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

  乾隆年间改“中和殿大学士”为“体仁阁大学士”,成为“三殿三阁”。

  从品级上讲,大学士都一样,均为正一品,实际地位会有些许差别。在裁撤中和殿大学士之后,诸殿阁大学士中,以保和殿为最尊贵,一般很少人能得到。在乾隆十三年裁撤中和殿之后,得到保和殿大学士的有傅恒,自傅恒乾隆三十五年死后至清亡,就再没有人得到保和殿大学士。

  在六个名号的大学士中,在乾隆十三年裁撤中和殿之前,其地位顺序从高到低为:中和殿、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后来变成: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体仁阁。大学士的迁转也大多按从体仁阁至文华殿这样的顺序迁转。当然并不一定要从体仁阁开始作为起步。

  清代的殿阁大学士刚开始还有中和殿,其地位还在保和殿之上。有清一代授予中和殿大学士的也只有觉罗巴哈纳、金之俊、图海、巴泰四人。自康熙二十年图海死后,至乾隆十三年裁撤中和殿,未有人增补为中和殿大学士。撤中和殿后,增加体仁阁,形成三殿三阁对称的局面。

  大学士是可以空缺的,不一定要六个全授满,而且从实际情况上看,四个大学士的情况最常见。

  主要官吏及其执掌

  大学士:满、汉各二人,正一品,掌钧国政,赞诏命,厘宪典,议大礼、大政,裁酌可否入告。修实录、史、志,充监修总裁官,经筵领讲官,会试充考试官,殿试充读卷官,春秋释奠,摄行祭事。

  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尚书内特简。从一品,辅佐大学士;

  学士:满洲六人,汉四人,从二品,掌敷奏;

  侍读学士:满洲四人,蒙、汉各二人,从四品,掌典校;

  侍读:满十人,蒙古、汉军、汉各二,正六品,掌勘对;

  典籍:满、汉、汉军各二人,正七品,掌出纳文移。内阁,为典掌丝纶之地,自大学士以下,皆不置印,惟典籍置之,以钤往来文牒。

  中书:满洲七十人,蒙古十六人,汉军八人,汉三十人,正七品,掌撰拟、繙译。

  贴写中书:满洲四十人,蒙古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