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则天发明的骨醉和人彘相比 哪一个更加残忍

日期:2023-11-24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骨醉有一种意思是指“非人的迫害”,而“骨醉之刑”则自然是指一种令人遭受“非人迫害”的刑法。

  武则天发明的这种极刑是在吕后曾经发明的一种刑法上改进“优化”而成。

  吕后曾创新出一种刑法叫做“人彘 ”,这种刑法是她用来对付嫉恨已久的戚夫人的。人彘顾名思义把人变成猪的酷刑。剁四肢、挖眼睛、熏聋耳朵、毒哑喉咙、割去舌头一同实施,个人认为比变猪还残的多,戚夫人被施刑后,五官尽毁,啥都干不了,半死不活,生不如死,简直是惨绝人寰!

  而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同为女性统治者之一的武则天也曾做过这样一事,她甚至把“人彘”创新发展了一番,真是只有最狠,没有更狠。

  武则天的施刑对象是之前的死敌王皇后和萧淑妃。在她们两被囚禁在冷宫后,武则天先是将其二人打的不省人事,然后仿照吕后把她们变成人彘,武则天犹觉得不妥,将其扔进酒瓮中,倒上酒刺激伤口,酒直接渗透骨头,痛至骨髓,听起来就觉得毛骨悚然!

  而要知道吕后把戚夫人变成人彘后,就丢进了厕所,任其自生自灭。而武则天是更过分了,变成人彘了还要去折磨她们,让她们遭受非人残害。

  真的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残忍起来没有底线!不过也不得不感慨,纵观中国历史上三大女性统治者,吕后、武则天、慈禧,无一不是手段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