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25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秦国没出过一个昏君,为什么还要经过163年6世才完成统一?解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必须明确两点:1、政治行为本身是集体行为,而非个人行为——尽管史料习惯把战国时期的君主描述成绝对意义的大独裁者,但实际不可能实现绝对意义的独裁,任何政治行为都是君主和支持者集团的集体行为;2、政治行为大量工作实在幕后完成的,史料中记录的公开内容实为政治表象——政治外交决议的过程通常是在暗中非公开化进行的,但战国史料中之所以出现大量公开化的涉及政治阴谋、外交欺诈的讨论和决议,除纵横家杜撰的可能性以外,这些历史记录当是君王和支持者集团在暗中决议后进行公开化的政治表演。以上两点,对于讨论战国的历史事件非常重要。现在正文开始:“奋六世之余列”只是贾生的修辞,秦国的积累过程远不止是六世。
这里需要分开讨论:秦厉公至秦出子:在秦厉公时期,秦国就开始主动吸纳晋国的智氏集团,很有可能在当时出现了官僚化的改革。在秦简公时期,秦国的官僚集团已经基本成型。也正是在秦简公时期,秦国实行了“初租禾”这一收取农业税的方式,已经晚了鲁国近2个世纪,由此可见,至少在战国早期,秦国的贵族世卿势力其实力量非常强大——只是由于我们常以商鞅变法为节点,所以容易忽略这一点。在秦厉公、秦躁公、秦灵公、秦简公、秦惠公这段时期看,秦廷确实有数次动乱,但整体是上升的势头,在这之间也不断向如日中天的魏国进行反击。这段时期的历代秦君是昏是明,其实是无法做任何武断的判断的。因为这段时期是旧贵族世卿势力和新官僚集团互相斡旋的过程,秦伯的意志应该是两个集团在斡旋下的集体意志。
秦献公至秦孝公:秦献公变法与商鞅变法在这一阶段完成。需要注意,虽然秦孝公的《求贤令》上把商鞅变法之前的秦国说得一塌糊涂,但这显然是为了个变法造声势的政治语言,是与实际历史事件不符的——在秦献公时期,秦国就已经强势崛起了。大致在秦惠公死后,秦廷的旧贵族世卿势力反扑,此时已经掌握了杀立秦伯的实力。此时,秦献公自魏国归国继位,第一件事就是宣布废除“人殉”,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看,目的应该是安抚旧贵族世卿势力,宣布自己不会以“为秦出子殉葬”杀戮政敌。在这一阶段,秦献公在秦国的政治势力应该是非常薄弱的。从有限的史料上看,秦献公的核心支持者应该是从魏国时期结交的一批士人,由此组成了变法最基础的支持者。之后,秦献公把国都迁到了离魏国非常近的栎阳。
目的也应该是利用自身的魏国势力压榨本国贵族世卿(网络的论调习惯解释为“抗魏”,这与当时的政治环境不符)。接下来,秦献公开始大面积没收贵族世卿的封地(置县),建立公室的全国性集散市场(行为市),将统治深入至基层(户籍相伍),实际已经为商鞅变法进行铺垫。特别要注意的是:当时秦国本土不产盐、铜,冶铁也非常不发达,主要的进口国正是魏国和楚国。上述变法的内容中,核心利益集团应该就是围绕在秦伯身边的魏系和楚系集团,他们以公室的全国性集散市场控制秦国整个的经济命脉,以此从根源上压榨旧贵族世卿的力量。至秦献公后期,秦国多次向魏国的少梁进攻,秦献公本人也在最后一次攻击少梁后而逝世,享年64岁。接下来,年仅21岁的秦孝公继位。考虑到秦献公的逝世年龄,秦孝公的年龄实在是诡异,推断下最后可能的情况是——秦献公自魏国归国继位后。
与魏国的某位公主结婚,然后生下秦孝公,至秦献公23年秦献公正好是21岁。自秦献公变法以来,秦国的旧贵族世卿势力被严重压榨,而外系集团则全面上位,最终双方在商鞅变法中摊牌。在短暂的统一过程中,最终的利益集团应该至少有三个:一个是以蒙氏为代表的齐系,在北方防区几乎出现了军阀化的迹象;一个是赵系,无论对匈奴的战争还是对百越的战争,赵系都是最大的受益者;一个是王氏,这个家族在秦廷内部的实力依旧强大。从秦灭六国和秦统一的局势上看,秦廷内部的矛盾应该是非常激烈的,在这期间应该是被秦始皇超凡的政治手腕所压制。但强人政治所压制的隐患,也在外系和母国合流以后的化学反应中愈发的躁动不安。至秦二世继位以后,秦廷的主要手段有二,一为直接诛杀外系重臣,二为诛杀可能成为外系代表的公子/公主。但此时,秦廷已在风雨中飘摇了。从上述角度上讲,秦国的统一和灭亡本身与时间无关,也与君主的明或昏无关,它是中国传统政治走向的一个周期,也是中国王朝更迭的一个特殊但典型的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