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清代官场交际中有哪些陋俗

日期:2023-12-01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社交礼俗中的各种行为,其主要目的是为了相互增进友情,以礼节密切情感,因而自然诚朴。但也有些礼节行为,不一定具有诚挚的礼敬之意,还有的社交行为,不过是利用交往礼俗去达到某种目的,属于交往中的陋俗,这些陋俗体现在方方面面

  一,官场礼俗中的陋俗

  称谓礼俗中,某人为了恭维或讨好对方,往往用超过对方身份的尊称相称,这种风气在明清时期的官场中尤为盛行。明朝,对中央各部院长官如尚书、都御史、通政使,以及地方省级长官的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等,都尊称为老爷。后来地方督抚的权力加大,明末时便有称之为大老爷者。

  清康熙时,有人又称督抚以下的布政使为大老爷。大老爷成为更尊贵的称呼后,到乾隆年间,对中央各部院长官及地方道以上官员,都已尊称为大老爷,较低的知府、知县以上官被称为太老爷。举人、贡生等尚未得官者则称为大爷。有献媚者,对知府知县等也称大老爷。

  有人为了恭维督抚,别出心裁地以“大人”作为比大老爷更尊贵的称谓称之,此后,大人便成了官场中最高级的尊称,而且非常时髦。于是有人又以大人称呼原来称大老爷而官品较低者。嘉道以后,中央官四品以上、地方官道员以上已“无不称大人”。

  光绪末年,京官如六品主事、七品内阁中书,地方官知府等已经称为大人,知府开始时加道员等职衔者称大人,后来“未加衔者,属吏亦媚之曰大人”,知县则已称大老爷。甚至市侩之人花钱捐六品衔者也称老爷。

  官场上这种尊称虽然不断升格,实际所表示的礼意却在不断贬值,明朝的尚书只称老爷,清末之时的七品知县、六品府通判却要称大老爷,谁也不会认为这种大老爷比明朝时的老爷尊贵。官场之中虚伪之风严重,礼节上文胜于情,无论施礼者还是受礼者,心里都非常清楚。

  这种带有虚伪性的恭维称谓一旦约定俗成,人们便不能免俗,非此乃尔便显得不恭敬,久而久之,人们也就只不过把它当作为一种客套形式。当然,也有不少的人则厌恶这种虚套。

  乾隆年间官至尚书的汪由敦一次入衙署中办公,同衙官员丰盛额有事同他相商,趋向前去连呼“汪大人”,他不予理睬,丰盛额再呼,他说“弟不才,以庶吉士授编修。”丰盛额不解,问刘统勋,刘统勋告诉他:“汪公是怪你不称他老先生而称他为大人。”汪由敦任过庶吉士,是翰林出身,尚清高,认为称先生才是对他的尊敬,因而对官场上恭维性的“大人”之称十分反感。

  二,师生称谓中的陋俗

  古代社会,师生关系如同父子,具有特殊的关系,有些人便利用这种关系搞交际,与官场中的有权势者结交。虽然没有学业上的授受关系,却拜认为师,自称门生,执弟子礼,借助其权力求得政治前途的发展。这种风气在科举时代尤为兴盛,以致老师也因此出现了多种名目的叫法。

  亲自授业者,称为受业师;本科主考官,称为座师;对选荐自己试卷的本房同考官,称为房师。还有所谓保举师,是指下级官吏被保举晋升,于是把保举他的官员加以“夫子”之称谓,而尊为师。

  清代,不少举子们闻得考中之后,便忙于拜认座师、房师。趋炎附势之徒对于保举师尤为礼敬,凡“平时也,年节也,师及其父母妻妾子女之庆吊各事也,无不有所献”,而保举师也安然受之。更有拜门师一说,有的人以某官为当朝显宦,认为用得着,虽与其本人不认识,也不论其行辈年龄,便请人介绍,然后拿着礼物去拜谒,见面称呼老师,连连磕头,自称弟子。

  廉正的官员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是予以回绝的,比如康熙朝,陈廷敬调任吏部尚书,主管官员的任免、考核升降之事。有某布政使,拿着一千两银子去祝寿,长跪而请愿执弟子礼,被陈廷敬怒斥逐出。

  三,认干亲习俗中的陋俗

  古代有认干亲的习俗,无论男女,认某夫妇为义父、义母。认干亲,有的是为了结成或加强亲近关系;有的是出于迷信,怕子女夭折,择子女多的夫妇认干爹干娘。还有人为了投身权贵而拜干亲,明代的宦官魏忠贤及大学士严嵩专权,都有势利小人认其为义父。

  这些显宦同时也网罗那些卖身投靠以结成朋党的势力,魏忠贤的门下就有所谓的“十孩儿”、“四十孙”。严嵩擅政时,“假儿义子,纷纷来投谒,俱膝行而进,进则崩角(叩头)在地,甘言谀词,争相献媚”。

  四,社交之中,人情冷暖世态炎凉势利眼、瞧人下菜碟的现象

  清代纪晓岚曾讲过,他有个门生被选任云南某知县,而且是个肥缺,亲友乡人得知后,“有周恤其家者,有时相馈问者,其子或有所称贷,人亦辄应,且有以子女结婚者”。不久这个知县的一个仆人因舞弊被他杖责赶出县衙,该仆怀恨在心,于是伪造了一封该知县家童的书信,说知县病卒。

  亲友乡人闻讯,“有来唁者,有不来唁者。”这个时候,又渐来讨债的,有的在途中假装不认识不搭理。半年后,其家便门可罗雀。后来此知县投人给他家里捎去二百两银子,并接取其家眷,这才真相大白。于是,又有不少亲友乡人前来嘘寒问暖,其势利让人汗颜。

  《巢林笔谈》载,清代江苏某富宦办丧事,绅士毕集,有个老者从外乡来吊唁,穿着寒素,进门后没有知客迎接,众宾客也假装看不见,等到这位老者递上自己的名帖时,才知道他是个有势力的人,众人大惊而“争相媚承”。

  往来庆吊及相互馈赠,各种人也有各种不同的目的,有的双方本有亲友关系,这种交往出于真情实意,因而前去庆贺、哀吊或周恤。有的属于礼尚往来,回报礼情,或借此机会增进友谊、密切情感。

  还有那么一种人,则是为了交结而猎取某种利益。清乾隆朝,左都御史广成病故,发出讣讯,三天受吊之期,前两天吊者寥寥。第三天,广成之表弟、乾隆之宠臣大学士傅恒归家治丧,官员们竞相巴结,这一天“各部院大小百官无不毕至,虽与广公绝不相识者,亦以文忠(指傅恒)故致赙(吊丧送的钱物)而泥首(顿首至地)焉。舆马溢门巷,数里不得驱而进,皆步行入”。

  大学士董诰母丧,扶柩归里,至家乡浙江时,“将军、都统、巡抚、盐政、司道以下及合郡缙绅,皆素衣跪送,而满城兵甲侍从,旌旗飞扬,自江头至六和塔,直接秋涛宫,分列皆满”。吊祭的官员不仅自己素衣跪送,而且为了丧事风光隆重,讨好这位大学士,竟然把兵士们也调来加入丧仪。

  有的人借红白之事广邀宾客,尤其是邀请有权势有地位之人,以此拉近关系,扩大门路,并借此光耀门庭,显示势力门路。还有的以红白之事为手段捞取钱财,庆吊之人出份子送礼,承办者除招待费用外,赚得盈余。更有那些有权有势者,大操大办,攀附结交他的人巴不得有这么个机会,随上大礼。

  五,官场馈赠也是从礼俗变成了一种陋俗

  馈赠的形式、目的多种多样,其中之一便是贿赂。贿赂不具备淳朴的礼敬之意,但却是打着“礼”的旗号,或者说以“礼”做伪装来买通他人,达到自己的目的。

  贿赂之所以也称之为“送礼”,大概就是因为从其开始实行之日起,就是以“礼”做伪装。为了使受贿者明知是在收贿却又能够像接受其他礼物一样领敬意而纳之,行贿者与受贿者也是经过实践而形成各种伪装性的默契形式。

  清代官场腐败是以贿赂成为特征,因而其送礼的学问也特别发达,什么时机送礼、送什么礼、不同官位之人送多少礼,都有讲究。请看以下名目:

  碳敬,是地方官在冬季送给京官之礼;冰敬,则为夏天所送;别敬,官员选任到地方做官,或地方官员来京后离京时,送给京城有关官员的礼物;程仪,官员过境,送给他的招待费;年、节所送叫年敬、节敬;喜庆之事所送叫喜敬;送给子女的称妆敬;打点门房之人与仆人的,称门敬、跟敬;还有赔敬、菲敬等等,不一而足

  礼单的用词也颇有隐讳,如送银三百两,便有称为“毛诗一部”的。清代官场,送礼已成定规,所以又习称“规礼”,什么时候送什么官,数目多少,都有不成文的规定。如道光、咸丰年间,陕西粮道送给其上司陕西巡抚,四季致送,每季一千三百两,送西安将军两寿礼,每次八百两,表礼、水礼八种,门包四十两,这些都是按数致送。

  官员的这种送礼开销,有的还立有账册,由师爷经办,到时照规行事。新官上任,为了这种应酬不出差错,便要设法了解情况。如果不送礼或是摸不清送礼的门道,就会遭到拿捏,办不成事。所以有些送礼者也是违心所致,不得已而为之。

  清代的官场社交礼俗在文学作品《红楼梦》、《儒林外史》、《官场现形记》等书中有很多描写,虽然书中的人物并非是确有其人,但里面所写的各种礼俗和生活内容,却是来源于当时的实际生活。如果对这方面感兴趣的读者,可以作为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