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2-05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宋朝是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高度繁荣是时代,宋代商人的经营方式也灵活多样、极富创造,不仅推动宋代商品经济的繁荣发展,也对后世商人的经营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下面对百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一、宋代商人的销售方式
1、批发
在宋代,存在一些资本非常雄厚的商人。他们囤积的货物数量巨大,饶州官日新一家便造有两个盐库,用来存蓄私盐,搬贩货卖。再如南宋垂相贾似道,一次便令人贩盐百艘,到临安城货卖,以至于当时太学生写出了“昨夜江头长碧波,满船多载相公磋,虽然要作调羹用,未必调羹用许多”的诗句来嘲讽他。像官日新和贾似道这样数量如此巨大的商品如果以零售的方式进行售卖,销售周期会很长;资金周转较慢,影响其进行新的投资活动。为了提高商品的销售效率,大商人选择了和小商贩进行合作。大商人货物储备丰富,在市中进行零散销售显然是不可取的。
在牙人的帮助下,大商人将市场中的贩夫小贾作为自己的经销商,组织自己的销售网络。他们将大宗的货物批发给这些小商贩,虽然批发价格较低,但是由于商品成交量巨大,完全可以达到积少成多的目的。除了小商贩,大商人也会以批发的形式将商品出售给官府。宋代朝廷常会派官员向民间购买所需之物,而百姓将朝廷所需之物卖与朝廷的过程则称为“中卖”。牙人在宋代商人的批发经营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批发商通过牙人和零售商人产生联系,并通过牙人在短时间内收齐货款,完成商品的批发交易。
在海外贸易中,牙人负责为买卖双方进行语言翻译,方便了商人间的交流。
2、垄断
宋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繁荣发展的时期,但是在商业市场内,垄断现象非常严重。行会垄断和买扑垄断是宋代两种主要的垄断形式。行会垄断是一种有组织的垄断,商人通过行会组织控制着商品的销售市场和销售价格。买扑垄断,是指商人通过买扑的手段,控制着商品的生产和销售,达到垄断的目的。宋代,不论经营规模大小,商人都需向行会缴纳银钱才可在街市买卖,说明消费市场被这群行内商人占领,而行会便是他们实现垄断贸易的工具。
在宋代的市场中,行头垄断着商品的批发价格,贩运商人批发商品的价格必须由行头决定;与市场内其他商贩相比,贩运商人批发给行头的商品价格较低,所以行头在销售商品时具备明显的价格优势。同时,行头垄断着商品的批发业务,贩运商人的货物由行头进行分配,贩运商人的货款也由行头派人代为催收。行会商人利用行会,将其他商贩排挤在消费市场之外,不允许他们在市场中销售商品。同时,行头利用贩运商人不熟悉消费市场的特点,垄断着市场中的批发价格和批发业务,用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贩运商人购买商品,向消费者售卖商品时具有很大的价格优势。并且,商品零售价格也被行会垄断,商贩必须按统一价格买卖商品。表面上,有利于防止商贩间进行恶性竞争,但是由于行头购买商品价格较低,所以经营利润大部分被行头所垄断。
二、宋代商人经营方式的特点
1、灵活多样
为了适应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宋代商人不断地丰富和完善购买和销售商品的方式和手段,呈现出多样性和灵活性。在封建社会,盐、茶交易能给商人带来非常可观的收入,宋代商人通过入中直接向官府购买盐引、茶引,获得买卖盐茶的权利。通过买扑,商人从官府获得了酒务、醋坊、税场的经营权,进行专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为了方便经营,在购买商品时,买方往往延迟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时间,通过赊买获取商品。为了稳定商品的产销关系,宋代商人常常提前向
生产者支付部分货款,以预购的方式购买商品。商人购进商品,目的是对商品进行加工或者直接转卖,赚取差价。为保证商品能顺利出售,货物储备丰富的大商人和市场中的小商贩相互合作,形成严密的销售网络。大商人将大量商品批发给小商贩,小商贩再将商品零售给消费者,完成了商品的流通过程。为了能独享商品流通所产生的利润,宋代资本雄厚的商人通过控制市场和货源,垄断着商品的销售。预售是宋代手工业者销售商品的重要手段。宋代商品流通速度加快,商品的供求关系瞬息万变,不论是零售商人还是批发商人都能迅速的掌握市场信息,灵活使用各种经营方式。在经营过程中,批发商人善于利用商品生产的地域差异,通过长途贩运的形式批发商品,赚取巨额差价。而零售商人则能根据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按照季节的不同及时变换商品。
2、经营创新
商税头扑始寸唐末,由十当时蔺品经疥友展小充分,ph以井禾被厂龙便用。宋代商业繁荣发展,商税成为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朝廷在各州、军、县、镇以及草市皆设有税场,向市场内的商贩征收商税。除此之外,在各交通要道的桥梁、渡口等地也设有税务,对来往客商征收课税。课税的征收一般由官吏负责,但由于宋代税场、税务数量众多,官府将部分税收较少的机构交给商人经营,商税买扑得以推广开来,逐渐普及,成为商人一种新的经营方式。
宋代海外贸易发达,大量铜钱和金银流入外国,导致国内市场货币流通数量不足,阻碍了经济的发展。因此朝廷一面扩大交子的流通领域,一面组织人力物力加强对坑冶的开发,并将产量较少的坑冶交与商人经营。随着商业的发展,百姓的消费需求不断提高,而由官府组织生产销售的酒、醋质量得不到保障,难以满足百姓的消费需求。为此官府将部分酒务和醋坊的经营权通过买扑让渡给商人,保障了商品的品质和销量,同时增加了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收入。
三、宋代商人经营方式的启示
1、促进了商品流通
宋代城市规模扩大,人口数量增加,每日需消耗大量的粮食、蔬菜、食盐等商品:随着经济的发展,百姓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也愈发严格。熟悉市场行情的买扑商人,利用精湛的技艺生产出来高质量的产品,保证了销量。而入中商人在利益的驱使下,也以最快的速度将盐、茶运到市场进行销售。为了使城市居民能及时获取生活所需的物品,批发商人和零售商人相互配合,用最短的时间将商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加快了商品的流通。
2、垄断影响了市场秩序
在南宋的乡村集市中,无业人员通过拉帮结社组成团体,以暴力手段限制乡村农户的交易,垄断着乡村交易市场,严重的损害了乡村农户的利益,他们的这种行为扰乱了乡村市场的秩序,阻碍了商品流通,对宋代商品经济的发展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赊买允许商人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提前领取商品,并延迟付款时间,方便了买卖双方的经营。但是由于缺乏完备的信用体系,在宋代商人赊买的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现象非常普遍,损害了卖方的利益。而垄断商人的经营严重限制了其他商贩的交易活动,为了抢占市场,他们不惜使用暴力手段,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
结语
宋代农业生产得到较大发展,交通设施不断完善,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在城市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产生了供需中心地的扩散现象,使城市经济网络密度进一步加大,中国古代城市开始从政治性城市向商业性城市转化。随着宋代城市商业繁荣发展,市场交易更加频繁,商品的流通过程更加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