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2-07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秦朝的御史大夫制度产生了什么影响?感兴趣的读者和对百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次接触“御史大夫”,这个词,还是,在玩三国志和三国群英传游戏里。游戏有任命文臣武将的选项,其中就有御史中丞、御史大夫等官职。当时也不知道御史是干什么的,只管按照对国力增幅较大的组合来进行授职。
一.御史大夫职能及其地位探讨
1.御史大夫的职能
御史的称谓,早在商周就已经出现,但其职能尚未得到考证。也有学者认为御史制度萌芽于战国时期,到秦朝方才正式确立。
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御史大夫,秦官,银印青绶,掌副丞相。有两丞,秩千石……”,由此可以了解,在秦代,御史大夫是辅佐丞相的高官,职位仅次于丞相。其具体职能在于对百官进行考课、监察和弹劾。这也是我国最早确立的政治监察职官。
御史大夫掌管的是一个庞大的御史机构。下设两个副手,驻国家档案馆管理图书档案,对外监督各郡刺史,对内辖侍御史十五人。
这些侍御史通过审查百官上达以及宫中下发的公文,如果发现高级官员有违法迹象,会经由上级转呈皇帝,如果是低级官员犯法被逮着,他们可以直接将其弹劾。
这样一来,朝廷内外都在御史机构的监控之中,可以说其权力非常大。除了监察百官之外,御史大夫有时还会代皇帝草诏,以钦差身份出使,参与商谈军国大事等等。当然其主要工作还是负责对百官进行监察。
2.御史大夫位列三公吗
古代官印的制式以及绶带的颜色与职官的身份地位息息相关,首先金印的级别自然比银印要高;其次,秦代没有官职大小的规定,而用作挂印的绶带可以代表官阶的高低,从高到低对应的绶带颜色依次是:紫、青、黄、黑,再低级的官阶无挂印绶带。
如此说来,是否说明御史大夫的地位与丞相、太尉不在一个等级呢?御史大夫又怎么会与丞相、太尉并称三公呢?
事实上,丞相是一国行政的主官,太尉是一国军事的主官,此二者非才华出众之人不能胜任。在战国时期,担任各国丞相或太尉之人,必定是能力卓越的人才,各国对于人才都是非常敬重和礼遇的,因此丞相与太尉的位置处于官阶系统的顶端。
而御史大夫的官位虽比丞相低,但地位却十分重要。御史大夫通常都是皇帝的亲信或皇帝宠信之人,与皇帝的关系非常密切。
他们除了忠诚以及善于发掘他人错误的眼睛,几乎不需要其他的技能。为此他们在法制上被赋予考课、监察和弹劾百官的权力,该权力有时甚至可以超越丞相,正是这种特殊的地位,领御史大夫得以位列三公。
二.御史大夫制度的进步性
1.御史大夫的设立是对相权的制衡
所以在春秋战国时期,人才在诸国之间流动现象非常普遍。对于一国的丞相,其地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可谓位高权重。国君既要依靠他们的才华来治国平天下,又会因他们是异国人士而存有戒心。
毕竟他们对本国的情况了如指掌,一旦改仕他国,将会对本国非常不利。例如张仪在秦惠文王时为秦相,到了秦武王继位后便因失宠而出逃至魏国成为魏相。
另一方面春秋战国时期的权利之争体现在皇权与相权之间。丞相要施展自己的才能治国,必然要手握朝政大权,广招门客,发展自己的势力。
如秦相魏冉曾假公济私,将秦国攻占齐国的陶邑划入自己的封地。在相权不断膨胀的过程中,又会妨害君权,架空君主。秦始皇年少继位,国政皆由相国吕不韦所把持。吕相大权在握,一手遮天,甚至到了淫乱宫闱的地步。
直到秦王年长后铲除吕不韦,方才亲掌秦国的政权。所以必须要有一个政治制度来制约相权,君王才能放心让丞相主持国政,这个制约机制就是御史大夫的监察制度。有了这个制度,丞相就不敢肆意妄为,以免遭御史大夫的弹劾。
2.普法与监督执法
樱井芳朗在《御史制度的形成》一书中提到秦朝存在御史执法和御史中执法的职官,负责法令执行状况的监督。另有监御史一职,非常设,其职为代皇帝出巡,与后世钦差大臣的职能有些相似。
在秦统一之后,御史增加了督办刑狱案件,执行律令。当年卢生与侯生为秦始皇寻仙药不获而逃跑《史记》记载:“始皇闻之,遣御史逐问”。
三.御史大夫制度的局限性
1.行政与监察职能交叉导致权力斗争
在这种情况下,相位的人选不仅要有才华,而且还要求忠君,需要按君主的意志开展行政规划工作。与此同时,丞相也会涉及监察事务,能向皇帝直接举荐或弹劾官员。对于御史大夫而言,仅仅是忠诚已经不足以履职,他们还需要很强的政治能力。
从“掌副丞相”这点可以看出,御史大夫的职能已经涉及到了行政管理。西汉初年,汉文帝的御史大夫张苍升任丞相,之后这样的例子越来越多,如魏相、萧望之、邴吉、黄霸等等,使御史大夫成为了候补丞相。
汉武帝的御史大夫张汤与丞相庄清瞿在职期间就不对付,两人相互构陷,都想扳倒对方,最后落得两败俱伤,双双死于非命。故曰,相权与监察权,各司其职则两利相辅,交织不清则两害相损。
2.助长酷刑泛滥
例如《史记·蒙恬列传》中胡亥假传圣旨赐死蒙恬时就有:“而遣御史曲宫乘传之代”的记载。而在刑狱方面,御史对最终定案的结果往往能够起到决定性作用。当年赵高欲独揽大权,通过诬陷谋反罪欲除冯去疾、李斯二丞相,果然冯去疾自裁,李斯入狱。
按秦律,高官定罪皇帝会派御史详加讯问。赵高收买了一批御史假借皇帝之名轮番审讯李斯,一旦李斯喊冤便将他暴打一顿。三番五次下来,李斯感到生还无望,放弃了辩解,等到秦二世派来的御史前来问讯时,他条件反射性地认罪,最终腰斩于咸阳。
连位列三公的丞相尚难免苛刑,就更不用说寻常百姓了。秦朝的苛政可谓天怒人怨,仅二世便亡国。汉继秦祚后,虽为政宽和,但体制仍袭秦法。
御史大夫的监察体系依旧沿用,因有张汤、杜周、暴胜之等一干酷吏型的御史大夫应运而生。武帝之后推崇儒术,御史大夫一职方渐由通晓经纶的儒生担任。
结语
但在制度设立初期,由于权力与职能的分配存在问题,以致引发许多无谓的权力斗争,扰乱了正常的政治秩序;另外一味地追求法治,导致刑罚泛滥,酷吏成风。后世对御史大夫制度进行了改革,先后变更为司空、大司空、都御史等等。
无论如何改革,其监察职能一直被传承下来,为现代监察体制提供了很好的借鉴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