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匡胤在位期间 在政治和经济方面有哪些作为与成就

日期:2023-12-08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赵匡胤,即宋太祖,小名香孩儿,后周护圣都指挥使赵弘殷(宋宣祖)次子,五代至北宋初年军事家、政治家、战略家,宋朝开国皇帝,在位共16年。下面对百科小编给大家带来了相关内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赵匡胤趁周恭帝即位时年幼,尚根基不稳,在“陈桥兵变”中被拥立为帝,建立宋朝,史称“北宋”,后完成了全国大部的统一。设立“封桩库”贮藏钱、帛、布匹,以期赎回契丹占据的燕云十六州。976年,赵匡胤逝世,谥号英武圣文神德皇帝,庙号太祖,葬于永昌陵。1008年,加谥启运立极英武睿文神德圣功至明大孝皇帝。

  主要成就

  北宋初年,国家处于分裂的局面之下,赵匡胤称帝后,采取“先南后北、先易后难”的战略,使国家逐步走向统一。同时通过采取“收其精兵,削夺其权,制其钱谷”的三大纲领,巧妙施行的“杯酒释兵权”“削弱相权”“罢黜支郡”“强干弱支”“内外相维”“三年一易”“设置通判”“差遣制度”等措施加强中央集权。赵匡胤还澄清吏治,劝奖农桑,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这些举措不仅尽快医治了二百年的战争创伤,而且使国家呈现出相对稳定繁荣的局面,出现了历史上享有盛名的“建隆之治”。

  政治

  中央集权

  宋朝的政治机构,适应中央集权的需要,分列为政事、军务和财政三大系统,相互平行,分别由皇帝直接统属。另设御史台等机构。地方权力集中到朝廷后,又进一步集中于皇帝。

  行政权的集中:在中央,设立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削弱和分割宰相的权力,实行军政、民政和财政的三权分立。在地方,派文臣担任知州;并设通判与之相互牵制。

  财权和司法权的集中:设转运使,把地方收入大部分运送中央;在地方司法人员由中央派文官担任,死刑须报请中央复审和核准。

  宋代官制有官、职、差遣之分。“官”是一种等级待遇,供定薪之用,表示禄位、品级的高低。“职”只是一种虚衔,如学士、待制等,不是职务。只有“差遣”才是实际职务,握有实权。

  宰相:宋沿唐制,设尚书、门下、中书三省。尚书、门下列于外朝,中书设于禁中,称政事堂。实际执政的宰相仍沿唐制,用同平章事名号,无定员,有二人即分日掌印。宋初仍用后周宰相范质、王溥、魏仁浦三人为相。乾德二年(964年),范质等三相请退,独用赵普为相。为了防止赵普擅权,又以薛居正、吕余庆任参知政事(副相),此后成为定制。

  枢密使:唐代时出现内枢密使,用宦官掌管朝廷机密。至五代时仍存枢密院,掌管朝政,等同于宰相。宋朝建立后,改枢密使为专掌军事政令,调动禁军,与宰相文武并立。中书省与枢密院号称“二府”(政府、枢府)。枢密院的大事都要奏报皇帝批旨。宰相与枢密使分别朝奏,彼此不相知。皇帝由此分别控制了政权和军权。

  三司使:三司使总管四方贡赋和国家财政,地位仅次于宰相,称“计相”。三司使统领三部:盐铁掌管工商收入及兵器制造等事;度支掌管财政收支和粮食漕运等事;户部掌管户口、赋税和榷酒等事。地方州郡赋税收入除留一小部分外,其余全部由中央掌握,三司权任甚重。

  刑部:赵匡胤在位时,刑部复核各地大辟罪案。

  学士院:学士院设翰林学士若干人,职责是为皇帝起草诏书,包括宰相的任命、对外的国书等。翰林学士还侍从皇帝“备顾问”,可以直接向皇帝提出对国事的建策。

  御史台:宋沿唐制,朝廷设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台分三院:台院、殿院、察院,最初无专职,由其他官员兼职。御史中丞是御史台的最高官员。

  文武制衡

  后人根据“太祖誓碑”中的“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等理由,认为宋朝“重文抑武”的祖宗家法是赵匡胤在位时所定下的。但赵匡胤实际上是抑武却也并不太重文的,他曾对赵普说:“五代方镇残虐,人民深受其害。我让选干练的儒臣百余人,分治大藩,即便都贪浊,也抵不上一个武人。”在太祖说来,任用文士仅仅因为他们可能产生的危害远不及武人来得大,更不会向武人那样危及政权的根本。

  科举改革

  宋代建国后,充分吸取了唐、五代时科场积弊的教训,在科举考试中采取了一系列防微杜渐的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有:

  锁院制:即在“知贡举”(主考官)、“权知贡举”(副考官)等考官人选确定后,立即将他们锁于贡院之中,断绝他们与外界的联系,避免出现考官向亲朋好友泄露试题的现象。

  弥封制:即在考生考试结束后,由专人将考生试卷上的姓名、籍贯等部分用纸糊起来,再交给考官评判。直到最后统计成绩时,才能拆封公布姓名,否则即为作弊。这也是后世考试中密封试卷制度的起源。

  誊录制度:据宋人记载,实行弥封制后,科场上又发生了考生在试卷上书写标记、暗语的问题,于是“誊录”之制随之出现,即在考生交完试卷后,朝廷雇请一批抄写书手将考卷重新誊录一遍,再交考官,其用意在于进一步杜绝“弥封”措施的纰漏。

  别试:即针对考官的子弟特设考场考试的制度。在这样的特殊考试过程中,另派考官监考、阅卷,以防止徇私舞弊现象的出现。同时,对当朝大臣权贵的子弟往往还要多复试一次,以甄别是否有人利用权势将无能子弟的成绩拔高。

  赎买幽燕

  对于自后晋以来便被割让的燕云十六州,赵匡胤一方面有着收复燕云故土的责任感,认为燕云未复,难称一统;另一方面,他对宋辽双方实力的估计又很实际:“今之劲敌,惟在契丹,开运以来,益轻中国。”认为以宋目前的实力,无法在军事上与契丹争锋。但他并不消极地等待契丹“自乱”,或幻想有朝一日契丹会“率土归仁”,而是设计了第三种方式:以和平赎买的方式收复燕云。

  据《渑水燕谈录》《石林燕语》等书记载,赵匡胤削平南方诸国后,设置了“封桩库”,将各国财富收归其中,并将每年财政收支的盈余部分存入。他计划等到蓄满五百万缗后,遣使向辽赎回“山后诸郡”(燕云之地),如辽方不同意,则将钱财用于召募战士,以武力收复。部分学者认为该策“显示出太祖在外交政策上的灵活、务实和理性。”

  经济

  赵匡胤对有关国计民生产生重要影响的黄河下了很大的力量治理。黄河的问题主要是水患,五代时期,黄河决堤、改道,淹没村庄农田,宋初也不断有水灾出现。赵匡胤在建隆三年(962年),令黄河沿岸修堤筑坝,并大量种树,以做防洪时用。每年的正月、二月、三月,为黄河堤坝例修期,赵匡胤下令严格巡察,防患于未然。因此,素以黄害著称的黄河在他在位的十七年中,只有十几次溃决的记载,并且都没出现严重的灾害。除了黄河之外,赵匡胤对运河、汴河、蔡河等主要河流,也做了不少修整。这对于农业经济的稳定、商业经济的流通,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赵匡胤还重视农业生产,减轻徭役,赋税专收。地方赋税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其余全部由中央掌握。乾德二年(964年),赵匡胤下过一道命令,就是将各地每年所收的民租和专卖收入,除地方支用外,一律运往京师,地方不得占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