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长民人物介绍

日期:2023-11-04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林长民(1876—1925),字宗孟,汉族,福建闽侯(今福州)人。清末翰林林孝恂之子,才女林徽因的父亲,烈士林觉民的堂林长民人物介绍兄。福建政法专门学校(福建师范大学前身之1)和福州2中的创办人,第1任校长。毕业于日本私立第1学府早稻田大学。

1902年赴日本留学,于日本私立第1学府早稻田大学学习研究政治、经济。1909年回国,执教福州法政学堂。是年福建省谘议局成立,被聘为秘书长。1911年武昌起义后赴上海,以福建省代表参加独立各省临时会议。次年初临时参议院成立,为秘书长,参与草拟《中华民国临时约法》。5月参与组织共和党,担负干事之1。

1913年被推为众议院议员,4月任秘书长。5月参与将共和党与民主党、统1党合并为进步党,任政治部部长,推戴袁世凯为正式大总统。次年任北京政府国务院参事。1917年7月出任段祺瑞内阁司法总长,11月辞职。1919年著文反对巴黎和会包庇日本,将原德国在中国山东的1切权益转让给日本。1923年任北京政府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是年9月反对直系军阀首领曹锟贿选总统,南下上海参与反直运动。1925年11月24日,参与反奉时兵败身亡。

54运动

1919年4月中旬,报界表露,外交部曾密电出席巴黎和会的中国代表,令其在对日交涉中妥协。22日,国民外交协会的职员即面见徐世昌,质询此事。林长民进而提出,鉴于巴黎和会已光阴无多,政府应立即指令和会代表,尽快提交我方各项要求。而其提案应以国民外交协会议决的7条纲领为根据,此即由林长民等人2月21日提出,3月底发给驻法公使胡惟德及和会代表的电文中罗列的请愿大纲:

(1)援助国际同盟之实行;

(2)撤废权势范围,并订定实行方法;

(3)废更1切不同等条约及以威迫利诱或秘密缔结之条约合同及其他国际文件;

(4)定期撤去领事裁判权;

(5)力争关税自由;

(6)取消庚子赔款余额;

(7)收回租界地域,改成通商市场。

林氏指陈,此7条既“已承总统批交外交委员会核议,明日该会开会,便可议及此案。倘能将此7问题完全通过,请由政府电饬巴黎专使提出,实为1般国民共同希望者也”。面对林氏所代表的国民公议,徐氏亦不能不答应“此节自然照办”。

正由于林长民具有这样的优势,以私人身份出访欧洲的梁启超,在党派斟酌以外,也可方便地择定其为通报巴黎和会消息的接收人,以便上传下达,影响政府与舆论。

自信是“治世之能臣”

林长民是日本留学生中公认的明星式人物。他热情社会公益,乐於为人排忧解难,1度还担负留学公会会长。推举他的人1致认为林长民身兼数长:1有才,不但学识渊博,且“善治事”;2有口才,善於词令,因此当堂弟林尹民、林觉民慷慨陈词,宣扬革命的主旨时,林长民则重视於广泛的交换结纳。

林长民从日本留学回国后,慨然於国民教育程度的低劣,谢绝了清政府要授与的翰林进士身份,回到祖籍福建出任官立法政学堂教务长。在此期间,他厘定学则,革除积习。后来,林长民赴北京,与徐佛苏等组成“宪友会”宣传宪政。

辛亥革命爆发后,林长民到上海参加第1届“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时,与同盟会党人产生争执。很多天后林长民在南京下关车站遇刺,所幸有惊无险。林孝恂又惊又忧,将儿子关在楼上“累日不得出”。但林长民矢志不悔,他自信有政治异禀,欲做“治世之能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