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真的有四等人制吗

日期:2023-11-04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公元1279年即南宋祥兴2年,宋蒙崖山东大学战以宋廷失败而告终,终究宋丞相陆秀夫背负少帝赵昺投海殉国,南宋灭亡,蒙古大汗忽必烈使中国再次实现了统1。可与往千年不同,完成中原1统的大任并不是汉族而是由此前常被称为蛮夷的蒙古族完成。

正因如此,当时身为外族的蒙古占据中原建立大元王朝以后,这类前无唯一的多民族融会的壮举必定会带来民族间的统治问题。但是享国不足百年的元代也正因其民族政策而引发后世争议无数,其中常为人诟病的便是所谓的“4等人制”。

但当笔者深入研究此项制度后,却发现遍查元代史籍从未有过关于“4等人制”的字眼。那元代“4等人制”的说法到底从何而来,元代又是不是对各民族存有不同等对待呢?且听笔者道来。文章较长,请耐心浏览。

1、“4等人制”的说法和来源

蒙元将治下民众划分为4等人制度的说法事实上得到了传统史家的1致认可,他们都认为蒙元统治者将各民族从高到低划分为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4个等级。其中,蒙古人也即“国人”在政治、经济和法律上享有相应的特权;色目人则是指较早归顺蒙古的西域各族、党项、中亚和东欧各族,他们的政治地位仅次于蒙古人;第3等便是此前金朝所统治的各族人民,因金朝占据中原、以正统自居,且治下各民族有女真、汉人、契丹、高丽等族,因此蒙元将金朝治下女真、汉人、契丹、高丽等族均列为汉人;而第4等也是最低1等的南人则是南宋治下的汉人人民,他们处于社会的底层,遭到各方面的轻视。

此前不但国内学者对“4等人制”坚信不疑,即使国际汉学研究者也采取这类说法,但是遍查史籍却发现这个说法既不来自于蒙元同时期的著述,驱逐蒙元的明代也毫无“4等人”相干的记载。追根溯源,这类带有强烈民族轻视和间隙的说法竟来自清末史学界“3等人制度”的衍生。

史学界提出“3等人制度”来自于日本学者箭内亘所刊载的《满鲜地理历史研究报告》,大致将元朝阶层分为蒙古、色目、汉人3个级别。但此文并未提到随着阶层划分所延伸的民族偏见,只是对身份族属进行论述。

而当今能查到最早的关于4等人的文字记载来自于《蒙兀儿史记》中第6卷的《忽必烈可汗》中1段话:“于时大他人类,为4等。曰蒙兀人、曰色母人、曰汉人、曰南人。”而这本书的作者屠寄却是清末民初人士,并不是元明历史的直接见证人,他的4等人说法仅来源于对史书的个人总结,也未能提供相干详实可靠的史料进行论证。

2、阶层制度的真正内容

从“4等人制”说法的来源即可知这类言论自出世起便有着天然的缺点,但近百余年来的研究者却仍对此深信不疑,从而影响大多数人对元代的认识和误解。

其实后世学者对元代种族制度的探究和还原并没有不妥,但不过将第1个少数民族为核心的政权的民族政策完全归结为带有强烈民族轻视的“4等人”制度则有失偏颇。在此,笔者要声明1点是,元代对其他民族特别是汉族确切有许多不同等的政策和差别对待,蒙古人在国家政治、经济、刑法等方面均由相应的优待政策,但这些只是特权和民众之间的阶级差别,并不是传言中的奴隶和主人的尊严差异。

为了让大家更好的了解元代制度中对不同民族身份的差别对待,笔者现将其中所触及到的方面罗列以下:

其1是选官出仕制度的差别,这是最为关键也是最能体现元代身份制度的1点。中国古代士人出仕元朝真的有四等人制吗为官有推荐、承荫、科举3个途径,自隋唐以后,科举逐步成为古代中国读书人进入国家统治阶级的主要渠道。但是终元1代,科举提拔人材的方式屡遭废黜,取而代之的是国子学试贡法,而科举逐步成为1种抚慰民心的手段。

元成宗大德8年(1034年)废除科举以后,便从国子学官吏主持考试,每3年从蒙、色、汉学员当中增补1人为吏,而后试贡法逐步革新,增大学子和出仕名额,但南人始终无缘此类入仕途径。试贡法中蒙色2族对儒学等知识体系有着先天性的差距,因此2族所考内容相较于汉人学子要简单许多,但分配名额上蒙、色各10名,而汉人有21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