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熙土断介绍

日期:2023-11-04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义熙土断,指的是东晋安帝义熙9年(公元413年)3月的土断,时任太尉的刘裕因桓温庚戌土断过时已久,逐步失去作用,国内人民和实际户口很不1致,给国家兵役来源及租赋收入造成混乱,因此要求再次实行土断。

土断,即东晋、南朝整理户籍及调剂地方行政区划的政策。其主要精神是划定州、郡、县领域,居民按实际居住地编订户籍。

刘裕实行义熙土断时,除徐、兖、青3州居住在晋陵(今江苏镇江、常州1带)的住户可以不进行外,其他流寓郡县大多被并省,归入本地郡县。会稽(今浙江绍兴)4姓中的余姚士族虞亮抗命,藏匿逃亡千余人,被处以死刑,因而豪强肃然,远近知禁。它打击了东晋豪强士族权势,对保护东晋政府的兵役来源和租赋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

义熙土断介绍历史背景

西晋时已出现土断概念。晋初司空卫瓘主张恢复汉朝乡举里选法。户籍都按住地编定,取消客籍户,选举由乡里评定。这是针对9品中正制的弊端提出的。东晋、南朝的土断则是针对当时侨人和侨州郡而实行的政策。

东晋建立后,政府设立了许多侨州、侨郡、侨县予以安置。他们只在这类侨立的地方机构登记,称为侨人。侨人的户籍称为白籍,不算正式户籍,入白籍者不负担国家调役。侨人有的相对集中,有的居住分散,“10家5落,各自星处,1县之民,散在州境,西至淮畔,东届海隅”。他们虽在侨县登记户籍,却不住在侨县寄治的地方。侨州和它所属的郡县也不是都在1处,有的相距很远,管理极其不便。

侨人中的上层已多占有田园别墅;下层的除沦为部曲、佃客者外,也通过拓荒或其他手段获得少许土地,成为自耕农民。他们与当地百姓生活无异而负担不同,容易引发侨旧矛盾。而且许多江南农民也流亡而变成豪强私附。这些都不利于东晋政府的统治,因此东晋政权在江南站稳脚根以后,便要实行土断政策。

处理方式

土断政策的中心内容是整理户籍,居民不分侨旧,1律在所居郡县编入正式户籍,取消对侨人的优待,以便政府统1对编户齐民的剥削。

为了编定统1户籍,必须划定郡县疆界,取消1些流寓郡县,同时从南方旧郡县的领土中分割出1部份作为保存的侨郡县的实土。又调剂其隶属关系,或把新获实土的侨郡县交旧州郡领导,或把旧郡县割归新立的侨州郡管辖,使州郡与所属郡县不至于相互隔越。与此同时,清查藏匿漏户,把流亡农民和由豪强隐占的私属搜括出来,充作政府的赋役对象,这也是土断的重要目的,而在南朝后期更加侧重。

土断遭到侨人及1些大族的反对,士族惧怕丧失作为北来高门的标帜,百姓则深知从此要负担沉重的调役,所以宋孝武帝时,雍州刺史王玄谟要土断雍州侨民,侨居雍州的河东南大学族柳氏带头反对,宋政府以百姓不愿属籍,停止实行。

即便以严厉著称的义熙土断,也把在晋陵界内的徐、兖、青3州流人除外,由于这3州流人正是组成刘裕的基本武力北府兵的主要成份,刘裕不能不斟酌他们的利益,在土断时保存部份侨州、郡、县,并从南方原有州郡中划出部份土地来归它们管辖。这是照顾侨人大族利益的措施,也是1部份北来大族同意土断的条件。

土断结果使政府增加了收入和兵源,“财阜国丰”;侨人则加入了负担调役的行列。由于每次土断都不能完全,遗留下1批没有著籍的侨人;又由于新的侨人和侨郡县不断出现,所以土断政策继续推行,贯穿全部东晋、南朝。

历史影响

义熙土断,是第4次土断。也是比较完全的1次,它打击了东晋豪强士族权势,对保护东晋政府的兵役来源和租赋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