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04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说到辛丑条约,大家肯定都知道,这个是我们中国近代史上最严重的1个不同等条约,由于这个合约的签订,让各种帝国主义和其他的侵占国家都开始纷纭掠夺。清代的政府乃至都成了帝国主义的统治的工具!那末这个条约是谁签字的呢?里面的内容大概是甚么呢?下面就和小编1起来看看吧!
关于这个辛丑条约的签字人,分别是爱新觉罗·奕劻和李鸿章。这个奕劻是晚清的重臣,同时也是清代首任内阁总理大臣。至于李鸿章,大家都比较熟习了,毕竟他在清末的时候可是非常出名的。而且还是1等肃毅伯。这个条约的签署就是他俩进行的!
首先第1个就是赔款,大家都知道,这个条约的赔款数额是巨大的,1共要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加上利息,本息总计9.8亿两!这可是当时清代时期最困难的时候,如果还不上的,那末担保的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可能都会牵连。其次就是划定使馆区,这个使馆区,就是中国人不能居住,只能外国人住,而且还能派兵防守!
紧接着就是胁迫请城府弹压反帝斗争,也就是说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的走狗,如果发现背背的大众,直接当场就处死。而且官员还要保护外国人的安全,就是让清政府的人来保护外国人。凡产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放逐、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