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04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尚之信(1636年8月2日—1680年10月9日),字德符,号白,清初藩王。祖居辽东,尚可喜长子。少时入侍。
康熙10年(1671年)赴广东随父佐理军事,赐公爵,后加封镇南王。康熙105年(1676年)在广州危急之下发兵围困其父府邸,投降吴3桂叛军。不久又悔罪自归,袭封平南亲王,镇守广东。康熙107年(1678年),诏命出兵往救宜章、郴州、永兴,皆托词不赴。扼守广东,对清廷和吴3桂均持观望态势。又因其残酷跋扈,出言不逊,康熙109年(1680年)下旨逮问,缚送北京,随即赐死,家属皆赦免。
尚之信生于崇德元年(1636年),19岁奉父命,入侍顺治帝之侧,深得顺治帝欣赏,封为“俺答公”(俺答在满语中即为朋友的意思,是皇帝的朋友),直到康熙10年(1671年),尚可喜以年老多病,奏请康熙帝批准尚之信回广东管理王事。他酗酒恶习未除,常凌虐藩下人员,尚可喜很讨厌他。
尚可喜的亲信谋士金光曾进言废尚之信立次子尚之孝为嗣。尚可喜也怕他拥兵权重,招惹灾祸。他听从了金光的建议,决定把王爵传给尚之孝,并在康熙103年(1674年)4月向朝廷奏言。
尚可喜任贤不任长,把王位让给了尚之孝,引发了尚之信的极大愤懑,招致兄弟之间矛盾尖锐,家庭不和,产生了严重后果。尚之孝知道其兄之信不满后,竟不敢承袭王爵,要求辞掉。
康熙102年(1673年)底,平西王吴3桂发动叛乱,尚可喜忠于清王朝,坚守广东。后刘进忠引台湾郑经入潮州,高州总兵祖泽清引孙延龄部将马雄至高州,雷州、廉州相继失守,粤东10郡,竟失其4。尚可喜东西受敌,力不能支,并且病情加重。在这类情况下,吴3桂对尚可喜抓紧了进攻,1面施加军事压力,目的是继续逼迫尚可喜投降;1面则利用尚氏家族中父子、兄弟之间的矛盾,派人游说尚之信,想方设法拉拢他,诱使其投降。吴3桂答应事成后,封尚之信为王,世守广东。
康熙105年(1676年)2月2101日,尚之信发动兵变,炮击清兵大营,派兵封闭尚可喜的府第,接收了平南王的权利。并接受了吴3桂“招讨大将军”之伪号。病中的尚可喜闻讯,气急,挣扎着起来,投缳自尽,被左右人发现,急救过来,自此,病情日趋加重。尚之信叛乱后,两广总督金光祖、巡抚佟养钜、陈洪明也听他的号令,随着降吴。尚之信派人逮捕了金光,将其处死,报了私仇。不久,尚可喜忧愤而死。
尚之信叛清后,因吴3桂索重金助饷,又派将占据冲要,因此心生悔意。又见甘肃王辅臣、浙江耿精忠前后降清,遂于康熙105年(1676年)102月初9,遣使赴江西至和硕简亲王喇布军前求和。康熙帝赦免了他罪过,令他将功赎罪。
康熙106年(1677年)5月,尚之信暗地鼓动董重民所部兵鼓噪索饷,乘间擒董,率部反正。又击败谢厥扶,谢厥扶撤入海中。尚之信还遣其弟副都统尚之瑛等赴韶州迎接镇南将军莽依图所率清军。康熙帝为全力与吴3桂战,命尚之信袭平南亲王爵,其藩下总兵王国栋等官复原职。但是,尚之信坚持拥粤自重,坐观战势。6月,康熙帝谕尚之信配合大军,率部进剿湖南,尚之信以潮州总兵刘进忠还没有投诚为由,抗命不从。
7月初,吴3桂军数万攻占湖南永兴、郴州、宜章,窥犯广东乐昌、韶州。康熙帝再次敦促尚之信速赴韶州,协剿湖南叛军。尚之信仍未从命。7月初5日,吴军围攻韶州,康熙连续两次令尚之信援韶州,尚之信均以台湾刘国轩占据惠州,直薄省城,及潮州人心未定等为由,不听命。8月,尚之信要求朝廷调走尚之孝,以利更牢固地独掌藩权。
同年秋季,吴3桂部将吴世琮据广西,巡抚傅弘烈率师进讨,光复梧州、浔州,窥取桂林。尚之信令总兵尚从志率3000人从战。康熙帝命尚之信自韶州进取湖南宜章、郴州、永州,但尚之信虚与委蛇,其实不前往。当将军莽依图攻韶州,击败吴将马宝、胡国柱以后,康熙帝命尚之信移师梧州,又不前往。
康熙107年(1678年)初,吴3桂重新加强对广西的攻势,莽依图深入广西,处境困难,康熙帝命尚之信策应。尚以高、雷、廉3郡初定为由,未从。康熙帝遂令其发兵接应莽依图,尚之信方遣总兵王国栋率兵赴宜章。3月,康熙帝斥令尚之信精选藩下兵万人,参加广西会战;并命他为广西军务支付饷银20万两。尚之信迁延不动,直至4月101日,才率部由肇庆启行,于电白击败叛将祖泽清,光复高州等地。8月,吴3桂病死,其孙吴世璠即位,战局突变。尚之信主动奏请进军广西,被授与奋武大将军。
康熙108年(1679年)2月,尚之信率所部从封川进入广西。追叛军至横州。尚之信自言病作,将所部交总兵时应运,自还广州。时应运奉旨率部配合莽依图进攻桂林,镇守南宁。当时吴世璠叛军至武宣,尚之信为保存实力,以防海寇为由,上疏要求还师。康熙帝下谕尚之信进攻武宣。
康熙109年(1680年),吴世璠败局已定,清廷得以解决尚之信。3月初6日,尚之信护卫张永祥、张士选秘密赴京,揭发其谋叛罪。康熙帝速派刑部侍郎宜昌阿等赴粤调查。8月2108日,于武宣逮捕尚之信。闰8月,尚之信被赐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