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夫之在文学上的成就

日期:2023-11-04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王夫之是我国明末清初的伟大思想家、文学家,他的1生充满了传奇色采,特别是他的思想,直到现在还有很深的研究价值。萧萐父、许苏民两位学者编著的《王夫之评传》是研究王夫之的重要史学资料。

王夫之对作文作诗,认为要带有感情,不能无病呻吟

情感是王夫之于诗歌的基本要求。诗歌创作经过唐诗的巅峰状态发展至宋明以来,多有偏颇的地方。在王夫之看来,诗歌作为1种艺术情势,以情感为其主要特点,不能以学理来代替情感.更不能以其他文体或学问来代替诗歌。“文章之道,自各有宜“(评高适《自酮北归》)。“陶冶性情,别有风旨,不可以典册、简牍、训诂之学与焉也”。“诗以道性情,道性之情也。性中尽有天德、王道、事功、节义、礼乐、文章,却分派与《易》、《书》、《礼》、《年龄》去,彼不能代《诗》而言性情,《诗》亦不能代彼也。决破此疆界,自杜甫始。梏侄人情,以掩性之光辉;风雅罪魁,非杜其谁耶?”王夫之对模糊诗歌与史书的“诗史”类作品不甚推重,在《唐诗评选》中尤其可见。

王夫之继承和发展了古典诗学理论中言志缘情的良好传统,提出要由“心之原声”发言而为诗“。诗以道情,道之为言路也。悄之所至,诗无不至。诗之所至,情以之至。情王夫之在文学上的成就感与诗歌密不可分:“文生于情,情深者文自不浅’(评张巡《闻笛》);“情深文明”(评柳宗元《别舍弟宗1》),然非1切情感皆可人诗。孔子曰:“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作为1位杰出的爱国思想家,王夫之非常重视文学的社会作用,诗人感情注入作品后,应当具有“动人兴观群怨”的作用,时这4者应当是紧密相联、相互补充的整体,“摄兴观群怨于1沪”(评杜甫《野望》)。

促进诗歌起到“兴观群怨”作用的情感在注入文字的进程中,需要处理好两重关系:1为情与景,2为情与声。对诗歌情形关系,王夫之认为“难道情者,更不可作景语”。情与景之间不能“彼疆此界“(评丁仙芝《渡扬子江》)般僵硬相连,只有坚守“即景含情”(评柳宗元《杨白花》)。“景中生情,情中含景,故曰景者情之景,情者景之情也”(评岑参《首春渭西郊行呈蓝田张2主薄》),“意志而言随”,方能到达妙合无垠、浑然1体的_上上之境。对情与声,王夫之强调音乐带给诗歌的美感作用,希望感情与声律呼应相生,诗歌声律与诗人内心情感律动有机调和。《夕堂永日绪论内编》卷2有云:“《乐记》云:‘凡音之起,从心生也’。固当以穆耳协心为音律之准。”王夫之对李白《苏武》1诗评价道:“于唱叹写神理,听闻者之生其哀乐。”对那些脱离诗情而株守声律、徒有声腔空架的作品,则甚为排挤,“诗固不可以律度拘”,认为“声律拘忌,摆脱殆尽,才是诗人举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