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内阁制的历史背景

日期:2023-11-04来源:历史趣闻人气: 我来评论


清代内阁制度是清代时期实行的内阁制度。清代入关之前,后金(清)中央机关无内阁。清军入关以后,清王朝建立起全国政清朝内阁制的历史背景权,沿袭明代内阁制度始设内阁。

但是,内阁在清初成为定制,却经历了相当长的时间,用时共2107年(顺治元年至康熙9年),才最后肯定下来,这是1个充满权利之争而又复杂的反复进程。

清代内阁的主要官员定为大学士满、汉各1人,均为正1品;协办大学士满、汉各1人,均为从1品;学士满6人,汉4人,均为从2品。内阁大学士自定为正1品后,遂成为有清1代最高的官员,犹如历代的宰相,地位极其尊崇。每大学士均有殿阁头衔,如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等,被尊称为“中堂”。

清代也承袭明代的票拟制度,但是内阁的权利越来越低。特别是雍正帝时设立军机处以后,内阁变成只是办理例行事务的机构,1切机密大政均归于军机处办理。

历史背景

议政王制度

清开国初,除设立8旗总管大臣与佐管大臣董帅军率以外,还特设议政5大臣、理政10大臣“理治政刑”。天命元年(1616年),努尔哈赤建元称汗。当时正是首创之初,中枢机构很不完备。努尔哈赤建立8旗制度时,同时建立议政会议,成为后金政权的中枢机构。

由贝勒、大臣组成的议政会议,其职责是“协议国政”,所议决皆军国大事,所以,作为中枢机构的议政会议,其职能是军政不分的。参加议政会议的5大臣,也是在建立8旗制度同年所设置的。

后金初年还实行8王共理国政,8王既是8旗旗主,又管理国政,处理军国重务,中枢机构依然是文武不分,国家行政与军事征战不分。天命8年(1623年),又设8大臣为8王贝勒之副,其职责是察8王贝勒处事是不是公正,经画国事,筹划军事,举贤黜不肖,使经理国事,各得其宜

皇太极即位,与诸贝勒议定,设8大臣(8旗每旗1人)为固山额真(都统),总理本旗1切事务,出师打仗,各领本旗兵行,“凡议政处,与诸贝勒偕坐,共议之”。又设106大臣,每旗2人,负责调兵驻防,审理词讼。诸王贝勒与8大臣偕坐议政,构成为议政王大臣(会议),是最高的决策机构。

内3院

天聪5年(1631年),仿明制始设6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以贝勒王主部务,下设承政、参政、启心郎等官,满汉兼用。

天聪10年(1636年),将原来掌管翻译文书、记注国史、出纳奏章、传宣诏令、办理“国书”、撰写元勋敕书的“文馆”改成内3院,即:内国史院、内秘书院、内弘文院,分任职掌。内3院共设大学士4人(内秘书院2人),学士105人。

同年5月,又设都察院,共6部2院,称“8衙门”。至此,其行政机关与军政征伐机关与组织才分别开来,改变了过去军政不分、文武合1的格局,后金国家中央组织机构日益完善。而内3院大学士也由单纯办理文书事务,开始在1定程度上能够参与议政。

如秘书院大学士范文程,“所领皆枢密事,每入对,必漏下10刻始出,或未及食息,复奉召入”。范文程居清开国文臣之首,为皇太极亲信,以大学士参与议政决策,故内3院已隐然初具内阁的范围,且包括翰林院的职掌,如“进讲”、“侍讲”,编辑国史,撰拟祭告文等。

清军入关以后,满洲原本的血缘纽带组织而成的权利核心,随着清代统治区域的逐步扩大,已不能适应新的统治情势。为了处理日趋繁多的政务,也必须效仿明制,设置内阁。另外,出于削弱诸王贝勒权利和加强皇权的需要,也亟需设置内阁来削弱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