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句

无给职

无给职


无给职的拼音: wú gěi zhí

“无给职”的解释

用“无给职”造句

1、国策顾问有给职者不得逾三十人,无给职者不得逾六十人。

2、江丙坤日前卸任前夕,海基会修正组织章程,将原来属无给职的董事长职务改为“得为有给职”,引发绿营抨击。

3、另公视的董事为无给职,但由董事互选产生的董事长是有给职。

4、有给职“资政”不得逾15人,无给职“资政”不得逾15人;有给职“国策顾问”不得逾30人,无给职“国策顾问”不得逾60人。

5、台海网1月3日讯据中评网报道,*弯海基会董事长林中森去年9月上任后从无给职改为有给职,海基会昨天表示,已完成林中森的叙薪案,送“陆委会”核定。

6、国民党派系纠葛问题蔓延到大台中!前国民党考纪会主委、台中县大老陈庚金,7日以双挂号退回马英九的无给职“国策顾问”聘书,心意坚定表明无意接任。

7、据*弯媒体报道,其中包括13名“有给职资政”、14名“无给职资政”,以及28名“有给职国策顾问”、58名“无给职国策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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