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汇的拼音: táo huì
逃汇[táo huì] 逃汇 逃汇,是指境内机构或者个人,将外汇擅自存放境外、擅自汇出或者带出境外,逃避国家外汇管理的行为。根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在境外的,不按规定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等的行为都属于逃汇行为。 在某国境内的单位、企业或个人违反该国外汇管理规定,将应该出售给国家的外汇,私自转移、转让、买卖、存放国外,以及将外汇或外汇资产私自携带、托带或邮寄出境的行为。
1、银行界人士称,腐败官员的非法逃汇案已经泛滥多年,此次案件只是冰山一角。
2、这包括与不法企业勾结,利用假进口报关单和其他商业单据骗购外汇或用同一套单据多次购汇后汇出,属于贸易项目下逃汇。
3、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家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4、1998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将骗购外汇列为犯罪行为。
5、上海市检察院表示,今后自贸区检察室将重点打击走私、洗钱、逃汇等金融、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
6、经济政策的调整亦会影响特定金融领域的犯罪态势,2013年逃汇犯罪初现端倪,即与国家宏观政策密切相关。
7、继续以建立规范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偷税骗税、骗逃汇违法犯罪活动。
8、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龙长生,因涉嫌逃汇、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已于2008年3月被上海市公安局逮捕。
9、此外,金融机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一百万美元以上外汇被骗购或者逃汇一千万美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