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夫的拼音: zǎi fū
宰夫[zǎi fū] 宰夫 宰夫是我国周朝官职名。据 《周礼》记载,宰夫主管财政经济监察,负责审核各级官府的财政收支,就地稽察各地财物出纳,监督各级官吏遵守、执行王朝法规。宰夫隶属于天官,在财计部门之外,独立地行使财计监督职权,若发现违法乱纲行为,必要时可越级直接向天子周王报告,严加惩处。宰夫的这种就地稽察职权,是我国最早的独立于财计组织之外的财计监督职权,标志着我国古代官厅外部审计的萌芽,对我国后来财计监督职权的发展和独立审计机构的建立,有着深远的影响。
1、 让宰夫和大夫去周旋揖让,不仅没有了君臣无别的顾忌,而且可以使国君和卿得到解脱,坐观其成,欢聚燕饮。
2、 御史可溯源于西周,称小宰、宰夫或御史,分属天官冢宰和春官宗伯之下。
3、 到了太平天国变成了宰夫衙,太平天国后成了武庙。
4、 进得宫来,还真看见有宰夫正在宰杀鼋,公子宋得意地说了声“果然”,与子家相视而笑。
5、 太平天国占据南京时期,鸡笼山的文庙被当做宰猪杀羊的“宰夫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