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门前空地使用权归谁
车库门前的空地属于公共部位,属于整个小区所有业主,个人不得私自占有空地,物业也不能因业主停车而收取费用。车库的车有出入权,这叫相领权,是指不动产的相领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时,因相互间应当给予方便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公共停车场停车管理收费标准有哪些
(一)室内集中车库停车管理费
1、包月停车管理费:
(1)住宅小区业主车辆收费标准:如果是7座以下的客车和3吨以下的货车,每辆收取120元/月,7座以上客车每辆150元/月。
(2)外来车辆收费标准:针对外来车辆,如果是7座以下的客车和3吨以下的货车,每辆车的收费是180元/月,7座以上客车每辆收取220元/月。如果是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收取50元/月。
2、临时停车管理收费标准
4小时内,汽车每辆收取3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2元。如果超过4小时,汽车加收每4小时3元,二轮、三轮摩托车加收每4小时2元,不足4小时按4小时计算。
(二)室外露天停车场地停车管理费
1、包月停车管理收费标准:对于7座及以下的客车和1吨以下的货车,每辆需要收取120元/月,而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30元/辆。
2、临时停车管理收费标准:如果在1小时内不收费,1-4小时内,汽车每辆2元,二轮、三轮摩托车每辆1元。超过4小时,汽车加收每4小时2元,二轮、三轮摩托车加收每4小时1元。
3、产权属业主、居住者所有的停车车位,停车管理收费标准是:室内集中车库的停车管理费每辆30元/月,底层独用汽车库不得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