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通常是家庭的重要财产,夫妻离婚时对于房产分割通常存在争议,有些人认为房子是自己全款购买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那么房产证婚后加名字,离婚后可以分割房产吗?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一下。
1、 在婚姻续存期间在个人房产证上添加了配偶的名字,并且办理了不动产权属登记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离婚时应该进行分割。根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房产的证明。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便属于两人共同拥有。
2、 房产证加名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属于房产证权利转移的行为。房产证是权利人依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房产证加名意味着房屋产权所有人发生了变化,一旦加名完成则意味着财产转移产生了法律效力。
3、 房产证加名属于赠与的行为,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赠与分为附条件和不符条件的两种形式。如果属附加条件的赠与,在设定赠与条件时不能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大家在办理房产证加名前各方最好签署协议,约定好房产份额和分割方式。
4、 房子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拥有两种。离婚分割房产时,如果双方当初对房产所有权有约定具体的份额,那么是按照当初双方约定的份额来分割房产的;如果是共同拥有房产,在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时按照等分原则进行划分,不过在分割时,会考虑共有人对共有房产的贡献大小,共有人生活等实际情况。
小编总结:关于房产证婚后加名字离婚后有份吗,小编就简单的给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希望通过阅读本文之后,大家能够对此有所了解。大家在房产证加名前可约定好双方共同拥有的房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