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1、申请人应具有本市区的常住户口,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居住5年以上;2、家庭人均收入不超过1800元/月;3、人均住房面积不能超过13平方米;4、家庭财产不能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公租房申请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公租房申请;
2、街道办事处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会组织进行资料审查;
3、审核合格后将资料送往市区住房保障机构审核;
4、市区住房保障机构收到初审资料的10日内,会对申请人的房屋状况进行审核;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将初审资料转至区人民政府部门,经申请收入核定的家庭授权,区人民政府部门进行审核;
6、区人民政府部门会根据相关部门的评估情况,对申请人的收入、财产等状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转至区住房保障机构;
7、区住房保障机构会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机构;
8、市住房保障机构在收到复审资料日起1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书面通知区住房保障机构,由区住房保障机构发给申请人通知书。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小编总结:以上是关于青岛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都明白了吧!每个地区的公租房申请条件都不同,所以在申请公租房之前最好了解清楚申请公租房的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