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是为了国家或者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会给予被征收人一定的补偿。那么对于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这方面一直都是被拆迁人所关注的,对于土地征用拆迁补偿费包含哪些内容呢?一起来看看吧!
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的内容包括:
一、土地补偿费(其中征用耕地的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范围内制定);
二、对于被征用土地附着物的补偿费(青苗、房屋、水井、树木等);
三、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四、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登记费及征地管理费等。
五、征地动迁费;
六、水利水电工程水库淹没处理补偿费。
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主要是由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标准金额。
2、对于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可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安置的补助费不能让被拆迁者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按照规定是可以加安置补助费的,
但是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这条规定是在2013年3月 26日《土地管理法》已被从中删除了。
编辑总结:上文就是关于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详细介绍,希望对于在拆迁补偿上有所迷茫的你解惑。拆迁的补偿,通常都不会少,但是如果觉得不合理的话还是可以提出意见的,可以先请相关人士帮忙把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