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是什么

日期:2023-11-29 17:50:07来源:装修问答人气: 我来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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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的区别在于主体不同,转让的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出让的主体是国家,行为性质不同,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交易市场不同。

大家都知道土地是属于国家的,在现实生活中,个人只有使用权,只能继承土地上面的房屋,那么,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是什么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的区别有哪些呢?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又是多久呢?下面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出让的区别有哪些

1、主体不同

转让主体: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出让主体:国有土地所有者,即国家。

2、行为性质不同

转让:他物权转移。

出让:他物权设定。

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缴纳税费。

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

4、交易市场不同

转让: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

出让: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是多久

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即为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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