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急需大量用钱的地方,此时很多人会想到提取住房公积金来缓解资金的压力,但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是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方可,那么在浙江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浙江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在浙江地区存缴的住房公积金需满足以下12种条件之一,即可将公积金提取至个人账户:
1、公积金存缴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公积金存缴人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3、公积金存缴人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
4、公积金存缴人家庭成员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公积金存缴人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6、公积金存缴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后未再就业;
7、公积金存缴人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8、公积金存缴人离休、退休后;
9、公积金存缴人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10、公积金存缴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公积金存缴人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12、公积金存缴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支取死亡职工的公积金。
住房提取公积所需材料
1、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账户;
4、提取人将公积金账户转入夫妻账户的,还需提供有效的婚姻证明及对方的银行账户。
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账户内的余额不可动用,在贷款办理完成后可进行公积金提取,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在每年可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