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因房屋价格、税费或其它一些问题引起的各种纠纷层出不穷,每一位买卖二手房的都不可避免的出现一些问题,那么我们常见的二手房购房合同中都有哪些纠纷?出现纠纷又该怎么处理?
房价上涨卖家想毁约引起的纠纷
1、如果已签订购房意向书,并明确了买卖双方对房产的主要条款及违约责任,并在意向合同中已明确了房屋价格、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房屋所在地等,可视为买卖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可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要解除合同卖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如果已经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可有要求卖方履行合约,如果卖方坚持解除合约的,买方可要求卖方返还双倍定金,并按房价上涨金额赔偿损失。
买方贷款问题出现的纠纷
如果是买方的一些问题造成造成贷款不足或无法贷款,此时买方无法支付剩余房款的,会构成违约;因此在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时都会在合同中填写在交易过户补足不足部分,贷款风险由买方承担。
过户交易税费误差产生的纠纷
由于各地的限购政策影响,造成交易时税费有所变动,如果此时在合约中未能规定税费由谁承担的,应按各自需支付部分承担应付税费。
定金引起的纠纷
在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前,买家一般会先行支付定金,定金引起的纠纷有以下三种:
1、在买方支付定金后,买方违约的卖方可没收定金,卖方违约的买方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2、如果是在后期定金以外无法达成一致的,双方可解除合同,买方应返还定金。
3、支付定金后,由中介公司进行保管定金的,此时定金合同已生效,卖方不能已未收到定金而主张自己不受定金合同约束。
在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时,都应认真查看合同条款,避免双方因违约造成损失就得不偿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