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证怎样才无效?林权证如何办理呢?作为林权证办理新手来说,可能对此并非很了解。不过别急,下面就让我来为大家一一揭晓答案。
林权证怎样才无效
1、林地被依法征用、挪用,并办好了注销登记程序;2、由于其它因素造成林地产生灭失的情况,且持有人办好了注销登记;3、此前的林权证丢失或损坏,原林权证为此作废失效。
林权证如何办理
1、申请
首先,由权利人向当地的县级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后,提交有关材料和申请者证明材料。
2、勘测
申请受理后,具备相关资质的工作人员和申请者应召唤权利人,对申请的林地进行现场勘测,并且核实后,还需要绘制林地位置图,同时需要申请者和权利人签字确认,最后才能按照调查状况核算面积。
3、审查
通过实地勘测后之后,接下来就是对申请林地的所有信息进行审查,审查由林地所属的社区、存、乡镇进行,并签注意见,对于无争议的,应该告知县级林业有关部门进行最后审核。
4、公告
通过审查达标后,县级林业部门把会对拟登记发证的林权采取公告,期限是三十天,若是在公告期限内没有争议,那么允许登记发证。当然,若是在公告期限存在异议,那么必须进行重审。
5、登记发证
通过公告期不存在争议的,可以发放林权证,并且加盖相关机关的印章。当然,对于不允许登记发证的申请,一般会接到由登相关机构发放的书面通知,通知上具备相应的理由,并且申请材料也会一并退还申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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