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对于业委会筹备还是有些陌生的,业委会筹备组的成立是为了争取业主的利益,做到维护业主应该享有的权利,通俗的来说,它的成立就是为了成立业主委员会而临时组建的。那么业委会筹备组成员条件与职责是什么?跟着小编具体来了解一下吧!
业委会筹备组成员条件
业委会筹备组成员条件是需要由业主代表若干名、社区代表、开发商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中各一名组成,总数必须为单数,而其中的业主代表人数不得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这是《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有规定的,而关于筹备组的组长就需要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业委会的工作职责
在我们了解过了业委会筹备组成员条件后,我们再来看下筹备组的工作职责。
1、 筹备组首先会发出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报名通知,这里报名时间一般为3-7日,还需要提供一下材料:
a、《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
b、《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
c、成立业主大会、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征求意见稿);
d、选票(样本);
e、业主的总投票权数(即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和业主总人数);
f、其他应当公示的材料。
2、验核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及资格条件。
3、公布候选人名单。
4、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
5、发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材料。
6、制作投票箱、发放表决票。
7、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8、开箱验票,确定会议结果。
9、公示会议表决结果。
编辑总结:以上就是关于业委会筹备组成员条件的解说,业主代表由业主自荐、推荐产生,其中筹备组的业主代表基本条件一般为:模范履行业主义务,有一定的时间、热心小区公益事业,精力和组织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下人士等等,当业主大会会议结束后,筹备组就会自行解散
开发商代表、社区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由各单位推荐,业主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