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若拆迁房为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拆迁后分得的动迁房是属于个人财产,要是有共同还贷的,则还贷的那部分是属于共同财产。此外,要是拆迁房本就属于夫妻共同财
如果置换房明确的只写着一个人,那么这个房子的所有价值和它的所有权都来自于个人所有,不属于婚后财产。如果这个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再添加一些名字或者是其他款项的时候,房产证上
如果婚前个人支付首付,婚后两人一起还房贷的,还贷部份以及因之增值部份,可确认为共同财产。如果婚前购房时一同出资,且登记在两个人名下,也属于共同财产;仅登记在一人名下,应按贡献
如果是在结婚之后所购买的房子,就算是夫妻的共同所有,以后如果离婚了,双方对于这套房子有平等的处置权,房子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不过如果这套房子是在结婚之前所购买,并且
不是,因为以孩子的名义购买,登记在他的名下,这套房子已经被认定是你们俩赠送给了儿子。这套房子的主人只能够是儿子所有,所以就不会是你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两个人无法对这套房
房子写在个人的名下,婚后只能够算个人的财产。但如果这套房子是贷款购买,婚后依旧在偿还贷款的话,这部分还款是用了共同财产,故而房子也认定为共同的,不过在占比上有所差别。
这种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它的福利待遇主要享受的都是夫妻双方,而不是单独的一方,这种住房的产权也都是双方共有的,所以夫妻任何一方对该房屋都具有相同的处理权利。
视情况而定:1、房子是其中一方婚前的财产,并且拆迁房子的时间是在婚前,但是在二人结婚之后才发放动迁款,由于整个拆迁过程都是发生在婚前,所以动迁款并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2、
1、结婚之前买房,写在个人的名下之后,两个人登记结婚,这样即使以后离婚了,这套房子也是个人的,不参与分配。2、做一下婚前财产的公证。夫妻双方写一份协议,说明个人的财产问题,通过
如果在结婚之前赠予的,并且写在一个人的名下,这套房子就不是两个人的,离婚的时候就不需要分配分割。如果是在结婚之后赠与的,不管有没有写上两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就是夫妻的,离婚
具体还要看单位房取得的时间,不管是在婚后取得的,或者是在婚前取得的,只要双方之间已经达成了协议,那么就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在婚前取得的,并且双方没有达成任何的协议,那么就
是婚后双方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以及维护,让房子的价值得到了升值,那么增值的部分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婚后因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导致房子的价格升值,那么增值的部分就属
属于的,因为两个人已经结合在一起了,这个关系也已经得到了法律的认可,所以在这个时候去购买房子,就属于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哪个人的名字,这套房子都是共同财
如果是婚前以贷款的形式购置的住房,婚后由两人共同去承担贷款的,属于来两人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购置的住房,婚后由单方进行还贷,另外一方并没有承担任何的还贷金额,那么这个房子
如果是婚前以贷款的形式购置的住房,婚后由两人共同去承担房贷的,那么婚后的还贷部分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由一方个人进行还贷,另外一方并没有承担任何的还
在婚后购买房子的时候,证明了自己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那么这个房子也就是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如果没有办法证明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那么就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
父母给的首付,夫妇俩人购房属于婚后的共同资产,但是如果父母有协议,将房子明确指定给了一个人,也就是赠与给了他,那么就不算是。但是如果没有作出说明,有共同约定,就算是两个人的房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1、登记结婚后,在产权证上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属于夫妻二人的共有财产。2、结婚以后另一方也帮忙还贷了,那共同还贷的这一部分及其相应的增值部分就属于共同财产
孩子名下的房产并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因为这套房子已经写在了孩子的名下,不管这套房子是赠予的,还是通过过户的方式办理,夫妻两个人对于这套房子就没有处置权。这套房子的所有